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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1-04 17:43:16    浏览次数:     
  各相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2017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关于“每年12月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好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皖教秘思政〔2017〕112号)要求,现就深入组织开展好第一个《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做好活动情况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宣传周活动主题为“安全生产法,走进千万家”。
 
  二、活动内容及要求
 
  1.相关部门内部采取集中学习、分组学习、知识竞赛等方式,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知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生产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活动,做到先学一步、学懂弄通、指导实践、灵活运用;运用新媒体平台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答题或竞赛等互动,调动广大师生参与学习的热情和积极性。
 
  2.院办公室、保卫处加强宣传报道。广泛利用校园媒体、新媒体平台积极做好《安全生产法》宣传活动消息、稿件和专题报道;要开辟《安全生产法》宣传周专题、专栏,面向全体师生开展细致深入报道,营造声势,推动全校上下树立安全生产法治权威和法治信仰
 
  3.保卫处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教育活动。采取现场咨询、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彩页等方式剖析典型事故案例,解读事故和案件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要利用好校园网络平台,讲好安全生产执法故事,强化警示教育,在工作人员中树立安全监督管理的责任意识。
 
  4.《安全生产法》宣传活动结束后,各相关部门要全面总结和创新做法、剖析存在的不足,不断总结提高,并提早谋划明年的活动,为长期开展好《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奠定良好基础。。
 
  5.保卫处于2017年12月22日前将本学院开展的《安全生产法》宣传活动情况及活动情况统计表一并报送教育厅思政处。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保卫处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