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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2008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09-12-14 00:00:00    浏览次数:     
来源:安徽人事编制网
发布处室:安徽省人事厅人才流动开发处
发布时间:2008-7-7
 
  根据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第6号令)精神,经省人事厅批准,我厅直属8家事业单位将于7月份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安徽艺术职业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招聘10人、省图书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招聘1人、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招聘4人、省艺术研究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招聘2人、省歌舞剧院(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招聘9人、省徽京剧院(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招聘2人、省黄梅戏剧院(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招聘3人、省话剧院(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招聘10人。
  现将招聘工作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考工作的原则:招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考核后择优聘用。
  二、招考的对象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对象为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或社会在职人员。
  三、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遵纪守法,热爱本岗位工作;2.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专业基础理论扎实,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3.身体健康;4.必须符合不同岗位的具体要求。
  四、招考工作的步骤和程序:本次公开招考采取笔试、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聘用等步骤进行。
  五、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和获奖证书、作品、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简历,近期免冠一寸照片5张,并进行资格审查。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08年12月31日前不能取得相应毕业证书者)以及省人事厅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一律不得报考。报名结束后,各招考单位及时将报名登记表汇总报省文化厅人事处审核备案。
  各岗位的应聘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低于3:1的,除特殊、急需岗位并报经省人事厅批准后方可开考外,一般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对取消的岗位,应聘人员于2日内可改报其他岗位。
  本次考试,所有招聘岗位采取设置最低录取分数线(70分)的方式,如应试人员成绩达不到最低录取线,则不列入考核对象,应试人员多名达到最低录取线的,列前2名为考核对象。
  报名时间:各单位报名时间为2008年月7月8日开始至7月18日。
  报名地点及联系人:安徽艺术职业学院人事处(合肥市宣城路16号,安徽艺术职业学院B楼二楼)汪林亚、葛欣荣0551-4658230;安徽省图书馆人事科(合肥市芜湖路74号)0551-2881026;安徽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人事科(合肥市金寨路469号)于林 0551-2820776;安徽省艺术研究院(合肥市徽州大道272号)张旋 0551-2877581;安徽省歌舞剧院(合肥市曙光路45号)赵运忠、党英敏 0551-3647424    3633372 ;安徽省徽京剧院(合肥市环城南路46号)刘涛、李晓东0551-2674250;安徽省黄梅戏剧院(合肥市桐城路136号)杨敏 0551-2676856转805;安徽省话剧院人事科(合肥市安庆路66号、市府广场西侧花园街群艺巷内)王志刚 0551-2653396。
  六、考试费用: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文件(皖价费〔2006〕226号)规定,报考人员面试费每人80元,笔试费每人每科45元。
  七、考试:各招聘单位的考试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要求组织实施。考试实行百分制,由各单位依据所设岗位特点设定不同的考试方法,通过考试,测评应聘人员所具备本岗位的专业理论知识、综合素质和实际业务能力。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的考试采取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合唱指挥、指挥、戏剧影视编导或史论、多媒体设计、环艺或会展设计岗位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按3:7的比例合成计分。音乐理论、美术史论、舞蹈编导或史论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和面试按5:5比例合成计分。戏剧黄梅戏唱念岗位考试由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按3:7比例合成计分。需要笔试的岗位,笔试时间为150分钟;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除多媒体设计、环艺或会展设计为3小时外(采取电脑操作或手绘形式),其他需要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每人控制在15分钟以内。
  省图书馆所需岗位的考试形式采取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的时间各为120分钟,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按4:6比例合成计分。
  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省艺术研究院招聘岗位的考试形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笔试时间为150分钟,面试时间为每人15分钟,笔试和面试按7:3比例合成计分。省艺术研究院艺术创作人员笔试科目为现场专业命题创作、文艺理论评论笔试科目为现场撰写专业或相近专业评论文章一篇。
  省黄梅戏剧院、省歌舞剧院应试岗位采取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省徽京剧院应试岗位采取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省话剧院演员的应试岗位采取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设计人员的应试岗位采取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150分钟,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的时间,除省话剧院设计岗位为150分钟外,其他岗位均为每人15分钟。面试与专业技能测试、笔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均按3:7的比例合成计分。
  各单位面试一般采取提问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与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行为举止等;笔试主要测试专业理论基础知识等;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实际运用或艺术表现能力等。参加考试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进场,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按抽签顺序进行。具体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考试方式、合成分值比例详见附表。
  各招考单位成立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招考工作。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立考官组,由5―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不少于2人。
  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招聘工作中,凡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按规定回避。省文化厅监察室全程参与各单位招聘工作,负责对整个招考录用过程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查处。
  考试地点设在各招考单位,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核、体检与聘用: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凡进入考核且考核合格的人员,具有同等聘用资格,根据工作需要、考生的能力和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选。考核后,对拟聘人选按1:1比例进行体检。对考核、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空缺名额,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考核、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各单位将考生总成绩分岗位排序名册、拟聘人员名单、考核材料、学历(职称)证件等相关材料报省文化厅审查,按规定报送省人事厅审核批准,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被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不再聘用,其档案转至省(市)人才交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