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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艺术职业学院2017年度预算执行审计与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3-12 10:58:49    浏览次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安徽省内部审计条例》、《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预算执行与财务收支年度审计全覆盖有关事项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18]76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财[2017]268号)精神,为落实审计全覆盖要求、加强学院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意识,科学评价学院省级项目支出绩效,促进我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结合学院实际需要,决定开展我院2017年度预算执行审计与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欢迎安徽省财政厅财务审计定点事务所参与本次报价竞标。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安徽艺术职业学院2017年度预算执行审计与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2、本次审计对象为:

(一)2017年度学院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情况;

(二)学院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实施情况;

(三)学院2017年度预、决算财务报表审计;

(四)学院2017年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3、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预算执行以及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

(二)财务收支和有关经济活动的管理、监督情况

(三)重大经济决策事项的形成和执行情况;

(四)学院内部收入分配制度及执行情况;

(五)学院往来资金、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支出情况;

(六)国家、学院有关法律法规制度的遵守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七)基建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的管理情况,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八)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九)重要经济事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十)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4、项目预算:8万元

5、评审办法:本项目采取最低评标价法,通过资质审核且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如最低报价的投标人有2家以上,通过比较业绩和其他相关材料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如通过业绩和其他相关材料仍无法判定的,则通过抽签方式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

二、相关要求

1、投标人资质及其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会计师事务所资质。

2)熟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了解高等学校情况,具有高校财务审计业绩。

3)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会计师,有从事过高校财务审计的经历,熟悉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熟悉部门预算、决算、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等。

4)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及服务能力,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

5)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对投标人的要求

1)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在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安徽省内部审计条例》、《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预算执行与财务收支年度审计全覆盖有关事项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18]76号)以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财[2017]268号)要求,按照执业准则、规则确定的工作程序,按时按质完成安徽艺术职业学院2017年度预算执行审计与省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3)对在审计业务执行过程中获悉的秘密严格保密。

4)在审计过程中,应主动我院相关部门保持直接有效的沟通与协调,以确保能获得真实可靠的审计信息及相关情况,保证审计工作得以贯彻实施。

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独立审计准则和质量控制准则,降低执业质量。

三、邀请范围

  安徽省财政厅财务审计定点事务所。

四、相关要求

报名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须有与本项目相符的经营范围)、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执业证书;2.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 2年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326日下午300,请将密封加盖公章的投标文件送达或寄送至安徽艺术职业学院丹霞路8号新校区组织人事处。

联系人:王竞洲    联系电话:0551-64658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