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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艺术职业学院信息公开指南

来源:作者:院办公室 编辑:院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9-30 00:00:00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完善学院信息公开服务,促进依法治校、院务公开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等法规和《安徽艺术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制度要求,结合学院办学特点,编制《安徽艺术职业学院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学院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参阅本《指南》。学院信息公开内容如有发生变化,以新修改的《指南》内容为准。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内容
  1、学院概况
  2、招生考试
  3、人事师资
  4、教学与科研管理
  5、艺术实践与创作
  6、毕业生就业
  7、学生管理
  8、财务收费与资产管理
    9、基建与后勤(招投标)
    10、对外合作与交流
  11、学风建设(校园文化)
  12、其他 (思政工作、校园安全等)
  (二)公开形式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网站为学院信息公开发布统一平台(网址:http:// www.artah.cn)。此外,还采用校内外其他媒体方式公开。
  (三)公开时限
以学院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将在信息生成后5个工作日之内及时公开;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公开的,公开发布期限不迟于20个工作日。 
    二、依申请公开
  (一)公开范围
  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是指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必须通过申请程序才可以获取的相关信息;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除外。学院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
  (二)受理机构
  学院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挂靠在“学院办公室”)。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宣城路16号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51―64654338(传真)
  邮政编码:230001
  (三)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学院申请公开学院信息,需填写《安徽艺术职业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学院信息公开网站上下载可以在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领取,经所在部门及学院领导审批后予以受理,申请人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为提高申办效率,申请人应在《申请表》上尽量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书面申请(信函应注明“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学院信息,应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2)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现场填写《申请表》申请获取学院信息。
  学院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但电话咨询学院服务业务除外。
  (四)申请处理
  1、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收到《申请表》后,将首先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将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
  2、对不属于学院公开职责权限范围的,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属于本校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可直接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属于不予公开的信息,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5、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在受理申请之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经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后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
  6、学院依申请提供的信息,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收取的费用纳入学院财务管理。
  三、监督与咨询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学院未依法履行学院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宣城路16号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联系电话:0551-64658230。
    本《指南》如有未尽事宜,由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