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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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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团委被授予2016年度“安徽省直机关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5-05 00:00:00    浏览次数:     

    近日,安徽省直团工委开展的五四红旗团委创建活动中,我院团委以优异的成绩通过考评。值此“五四”青年节之际,共青团安徽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表彰命名2016年度省直机关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青年文明号和2015―2016年度先进个人的决定》(直工团〔2017〕16号文件),我院团委被授予“2016年度省直机关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授予院团委委员吴燕青同志为2015―2016年度省直机关“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授予李研志、杨周、徐志强3名同学为2015―2016年度省直机关“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同时,为积极推动共青团组织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的要求,省直团工委今年继续实施“共青书架”工程,即向13个获得表彰的五四红旗团委配送1个书架和价值1000元的各类图书,以大力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加强读书学习,提升素质能力,进一步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团组织建设。我院团委获得省直团工委赠送的“共青书架”以及价值1000元的各类图书。



   

    2015年以来,学院各级团学组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工作中坚持以“党建带团建,围绕大局抓团建,服务青年促团建”的工作思路,统一工作部署。院团委将以此次表彰为契机,团结带领学院各级团学组织继续努力,以更加开阔的视野、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扎实的作风,引导全院团员青年发扬五四优良传统,为学院发展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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