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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艺术职业学院2019年度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9-11-19 11:48:54    浏览次数: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是安徽省唯一一所公办综合性全日制高等艺术院校,隶属省教育厅。学院坐落在安徽省省会合肥市,现有宣城路和丹霞路两个校区。学院肩负着传承和弘扬优秀文化艺术,培养艺术类专门人才的重任,根植于安徽丰厚的文化土壤,孕育了自身的办学传统和办学特色,成为安徽文化艺术人才培养的基地。 
      学院在校生3100余人,包含专科、高职、中专三个办学层次。现设置美术、戏剧与传媒、音乐、舞蹈、综合艺术、五个二级学院和国际与继续教育学院、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开设音乐表演、戏曲表演、舞蹈表演、表演艺术、美术和艺术设计等21个专业(其中省级特色专业2个),构建了音乐、戏剧与传媒体、舞蹈、美术、影视艺术、艺术设计6大专业群。戏曲表演专业和舞蹈表演专业2个“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通过专家组验收。
      根据教学、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经主管部门批准,现将2019年公开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较好的仪表和气质,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3、应聘者所学专业应符合岗位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岗位表中的“40周岁以下”为1979年11月19(含); “35周岁以下”为1984年11月19日(含)以后出生),具体岗位条件详见《安徽艺术职业学院2019年度新进人员招聘岗位汇总表》(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计划
      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准,我院2019年度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10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11月19日起同时在我院官网(http://www.artah.cn/)、安徽省教育厅网站上统一发布。经相关部门批准,现开始2019年招聘工作。
    四、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 2019年12月05日(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每人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一人多报视为报名无效,请不要重复发送邮件。
报名办法: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电子扫描件材料:①个人简历和二代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②从安徽艺术职业学院网站下载《安徽艺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2)、《安徽艺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3),填写完整后发送电子邮件至
artzzrscz@163.com。邮件名称为:姓名/专业/报考岗位。应聘材料以压缩文件的形式发送,文件夹也请以“姓名/专业/报考岗位”格式命名。如“张三/汉语言文学/管理岗位”。 
2、填写表格时勿修改已设置的格式参数,表格上电子照片(标准证件照)处要上传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标准证件电子照片,表格和简历的纸型为A4,大小不超过2M;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有效,现场确认时核对相关证书。
3、学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话通知的方式回复。
4、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需按学院官方网站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需报名者本人提供填写签字确认的《安徽艺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供就读高校核发的毕业生推荐表,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为A4纸型。同时递交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标准证件照片2张。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笔试准考证。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五、考试程序
      报考影视制作(9001484)、播音主持(9001485)、作曲理论(9001486)、中国工笔画(9001487)、展示设计(9001488)、国标舞(9001490)、现代舞(9001491)、古琴(9001492)岗位的考试方式为笔试(占总成绩比例的 40%)、专业技能测试(占总成绩比例的 40%)、试讲(占总成绩比例的 20%)。
      报考思政(9001489)岗位的考试方式为笔试(占总成绩比例的 40%)、专业知识测试(占总成绩比例的 20%)、试讲(占总成绩比例的 40%)。
报考教学管理(9001493)岗位的考试方式为笔试(占总成绩比例的 40%)、面试(占总成绩比例的 60%)
(一)笔试(分值100分,占总成绩比例的 40%)
      招聘人员要求统一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英语,写作等。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考生个人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7天内,在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上公布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5: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
      为保证新进人员质量,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50分。达到最低控制合格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轮专业测试。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二)专业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分值100分,占总成绩的40%)
 ▲报考影视制作教师岗位,专业考试方式:
影视制作专业能力测试,视频拍摄与制作,时间360分钟;(分值100分)
▲报考播音主持教师岗位,专业考试方式:
播音主持专业知识笔试,时间120分钟。(分值50分)
(2)播音主持专业能力测试,(新闻播报、文学作品演播指定稿件)(分值50分)
▲报考作曲理论教师岗位,专业考试方式:
(1)专业知识笔试(一)    (分值50分)
根据现场给出的音乐主题,写作不少于三十小节四重奏曲一首,时间120分钟; 
(2)专业知识笔试(二)     (分值30分)
内容:1、和声2 、复调,时间120分钟;
(3)专业技能。          (分值20分)
1、钢琴演奏,作品技术要求不低于车尔尼740水平。时间10分钟;(分值15分)
2、专业知识笔试1展示讲解、评委提问、交流。时间10分钟;(分值5分)
注:应聘者参加专业技能测试时,提交代表本人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准的1—2部原创音乐作品(乐谱必带,可附带音像制品)和1—2篇论文的原件或复印件。
▲报考中国工笔画教师岗位,考试方式:
中国画工笔人物写生,时间360分钟;  (分值100分)
▲报考展示设计教师岗位,专业考试方式:
展示方案及效果图(要求出3D效果图),时间360分钟。(分值100分)
▲报考国标舞教师岗位,专业考试方式:
(1)基本功展示(芭蕾基训),时间10分钟以内;(分值40分)
(2)摩登、拉丁两大项各5个舞种展示(每个舞种时间1分钟以上 音乐自备u盘mp3格式)时间10分钟以内;(分值40 分)
(3)专业基础知识问答。(分值20分)
▲报考现代舞教师岗位,考试方式:
(1)专业基本功展示,时间10分钟以内。(分值20分)
(2)舞蹈剧目展示:剧目自备,时间3分钟以内;(分值50 分)
(3)根据现场提供的音乐素材,编排3分钟以内的舞蹈小品(准备时间为15分钟);(分值30 分)
▲报考古琴教师岗位,考试方式:
演奏两首古琴作品,一首自选曲目,一首指定曲目(视奏)时间20分钟以内;( 100分)
2、专业知识测试(分值100分,占总成绩的20%)
▲报考思政教师岗位,专业考试方式:
哲学社会科学综合知识笔试:时间 120分钟;(分值100分)
3、试讲或面试
      试讲:指定课程试讲,根据所报专业技术岗位的要求,由纪委监察室从专业核心课程中现场选取一门课程(或指定曲目中现场抽取一首),应聘者根据规定的章节(或曲目)内容进行试讲,具体试讲章节(或曲目)在考前确定。试讲人员提前30分钟准备。试讲时间15分钟,提问及互动时间不超过5分钟。
▲报考考影视制作、播音主持、作曲理论、中国工笔画、展示设计、国标舞、现代舞、古琴岗位的试讲(分值100分,占总成绩20%);
▲报考思政教师岗位的试讲(分值100分,占总成绩40%);
面试:主要考察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面试时间15分钟。
▲报考教学管理岗位的面试(分值100分,占总成绩比例的 60%)
根据考试要求,按分值比例计算出每个岗位的综合成绩为考试的最终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如考生综合成绩相等,则以该岗位专业测试或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设定综合成绩最低分数线70分,对综合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64号)、《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安徽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2018年版)的通知》(皖信用办〔2018〕56号)等文件精神。各单位组织考察时要采取工作平台查询(查询平台: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http://cx.anhuinews.com)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专栏和“信用中国(安徽)”网站(http://www.creditah.gov.cn)联合奖惩专栏)、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信用情况,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考察考核、体检合格者,由学院确定拟聘人员,在学院官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省人社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9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须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八、说明事项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者提供的报考证件及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招聘过程中,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将立即取消其测试、应聘资格。所提交的材料,除原件外不退还。
九、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是一项严肃性、原则性、程序性很强的工作,在学院党委领导下进行。在安徽省人社厅、教育厅指导监督下,由安徽艺术职业学院按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院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纪委监督电话:0551—64653123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551-64658203、0551—64665621
联系人:王老师、张老师
邮箱:artzzrscz@163.com 
地址:合肥市丹霞路8号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附:
附件1:安徽艺术职业学院2019年度新进人员招聘岗位汇总表 
附件2:安徽艺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  
附件3:安徽艺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信息采集表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