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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财务管理审计工作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4-27 10:25:42    浏览次数:     

为落实审计全覆盖要求、加强学院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意识,促进学院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决定开展我院2022年度财务管理审计工作。

一、审计范围

(一)2022年财务收支审计;

(二)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三)学院内部控制风险评估。

二、审计主要内容

(一)2022年财务收支审计:

1、政府会计制度实施情况、经济决策情况;

2、预算执行以及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财务收支和有关经济活动的管理、监督情况;

3、票据使用情况;

4、学院内部收入分配制度及执行情况;

5、学院往来资金、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支出情况;

6、基建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的管理情况,国有资产的管理(含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管理绩效情况)和使用情况;

7、重要经济事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8、对以往巡视、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9、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二)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包括项目背景、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等。

2)项目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2、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2)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3)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3、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4、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项目决策情况。

2)项目过程情况。

3)项目产出情况。

4)项目效益情况。

(三)学院内部控制风险评估:

1、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情况。包括是否确定内部控制职能部门或牵头部门;是否建立各部门在内部控制中的沟通协调和联动机制。

2、内部控制机制的建设情况。包括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监督是否实现有效分离;权责是否对等;是否建立健全议事决策机制、岗位责任制、内部监督等机制。

3、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情况。包括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有效。

4、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建立工作人员的培训、评价、轮岗等机制;工作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5、财务信息的编报情况。包括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对经济业务事项进行账务处理;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6、其他情况。

三、预算金额与采购方式

我院2022年支出总额为1.45亿元,项目支出总计2591万元,资产总计2.14亿元。参考《安徽省会计师事务所政府指导价项目收费标准》,上述审计项目总预算15万元。

由于省内不再设财务收支审计库,此次2022年度财务管理审计拟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最低价中标。

四、相关要求

(一)投标人资质及其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会计师事务所资质。

2、熟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了解高等学校情况,具有省教育厅所属高校财务审计业绩。

3、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会计师,有从事过高校财务审计的经历,熟悉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熟悉部门预算、决算、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等。

4、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及服务能力,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

5、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对投标人的要求

1、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在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

2、依据相关规定要求,按照执业准则、规则确定的工作程序,于2023531前按质完成相关工作。

3、对在审计业务执行过程中获悉的秘密严格保密。

4、在审计过程中,应主动我院相关部门保持直接有效的沟通与协调,以确保能获得真实可靠的审计信息及相关情况,保证审计工作得以贯彻实施。

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独立审计准则和质量控制准则,降低执业质量。

五、其他

1、投标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须有与本项目相符的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执业证书;2)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近3年相关业绩证明材料;(4)相关报价材料。上述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文件出现(但不限于)下列情况之一的,由评标小组评审后作无效投标或废标处理:

1)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2)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及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

3)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

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5)重要技术指标和参数不满足招标要求的;

6)重要内容或关键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7)其它未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的;

8)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9)不同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相关人员出现同一人的;

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出现非正常一致的;

11)故意哄抬价格或压价等其它恶意串通投标的;

12)有损害招标人和用户利益的规定的;

3、评标小组认为有必要时,将要求投标人述标或对投标文件中某些内容做出澄清或说明,但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说明。

4、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510日下午300,请投标人于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加盖公章的投标文件寄送至安徽艺术职业学院丹霞路8号新校区财务处办公室。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51-6466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