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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艺术职业学院2023-2024年度小额零星维修改造及应急抢修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5-12 14:05:29    浏览次数: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2023-2024年度小额零星维修改造及应急抢修工程

项目编号: JG2023-05-0705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日期:2023年4月20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3年5月11日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2023-2024年度小额零星维修改造及应急抢修工程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 安徽三户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零星工程(结算费率):90.00%

零星工日(单价):235元/工日

招标(采购)人名称: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地址:合肥市经开区丹霞路8号

联系人:张处

电话:0551-6383633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省招标集团大厦516室

联系人:陶国顺、丁灵灵

电话: 0551-65199559(17775259351)

公示期:2023年5月12日至2023年5月15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楼法务办公室提出质疑(异议),联系人:张经理,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其他

1、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2、本次公示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发布。

特此公示。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