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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8-13 00:00:00    浏览次数:     

      经省人社厅批准,省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安徽艺术职业学院面向社会,采取考试考核的办法公开招聘11名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0年度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皖人社发〔2010〕27号)精神,现将安徽艺术职业学院2010年公开招聘新进人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评价人才主要标准,把德才兼备、确有真才实学和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选拔到教学工作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
      招聘对象为应历届毕业生或社会在职人员。共11个专业岗位招聘11名教师。
 

招聘岗位
名称
聘用
人数
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专业
(含培养方向)
学历
学位
年龄
备注
雕塑
1
雕塑
研究生
硕士
35岁以下
有一定高等院校教学经历或具备一定社会实践经验者优先
古典舞
1
舞蹈表演
本科
学士
25岁以下
要求系统学习舞蹈专业,即中专、大专或本科均为舞蹈专业
现代舞
1
舞蹈表演
本科
学士
25岁以下
要求系统学习舞蹈专业,即中专、大专或本科均为舞蹈专业
舞蹈编导或史论
1
舞蹈表演
研究生
硕士
30岁以下
 
基训(毯子、把子)
1
戏曲表演
本科
学士
25岁以下
男性
基训(毯子、把子)
1
戏曲表演
本科
学士
25岁以下
女性
声乐
1
音乐表演
研究生
硕士
30岁以下
 
指挥或音乐理论
1
音乐表演
研究生
硕士
30岁以下
 
古筝
1
音乐表演
研究生
硕士
30岁以下
 
音乐剧表演
1
音乐剧
本科
学士
25岁以下
 
空中乘务
1
空中乘务
本科
学士
25岁以下
 

       说明:年龄以周岁计算(如30岁以下,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爱岗敬业,具有创新和奉献精神。
       2.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能力和技能条件。
       3.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的要求。
       4.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本次招聘工作在省人社厅、省文化厅监督和指导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与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缴费、考试、考核、体检、公示、办理报批手续、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点设在安徽艺术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电话:0551-4658230 联系人:汪林亚、吴兴毛;安徽省合肥市宣城路16号安徽艺术职业学院B楼二楼)。
      报名时间:2010年8月18日――8月23日
      应聘人员须提供的证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符合岗位要求学历层次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等级证书、其它能说明资质的证件等。所有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应聘人员须填写《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社保照片)。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二)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条件和招聘岗位的要求,由安徽艺术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认真审查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时应聘者提供的报考证件等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招聘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并缴纳考试费用的人员,领取《准考证》;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三)缴费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本次招考面试费每人80元(不另外收取笔试费用)。
      (四)考试
      根据招聘岗位专业,设立若干个专业测试考官组。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不少于4人。
      1.考试形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雕塑、舞蹈编导或史论、声乐、指挥或音乐理论、古筝5个岗位考试形式采取笔试和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均实行百分制。笔试和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按3:7比例合成计分。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顺序由考生抽签确定,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古典舞、现代舞、男基训(毯子、把子)、女基训(毯子、把子)、音乐剧表演、空中乘务6个岗位的考试形式采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实行百分制。
      笔试时间均为150分钟。雕塑岗位的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采取手工创作的形式,时间为180分钟;其他岗位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每人20分钟。考生按抽签顺序进行面试。面试分数当场公布。
      2.考试内容
      笔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面试采取提问的方式,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语言表达和应变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举止仪表等;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专业技巧的实际运用和操作能力。
      3.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待定,届时由安徽艺术职业学院通知考生本人。
      考试地点:合肥市宣城路16号安徽艺术职业学院宣城路校区。
      联系人:汪林亚、吴兴毛(0551―4658230)。
      (五)其他事项
      为体现竞争、择优的原则,各岗位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低于3:1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特殊、急需岗位低于3:1的,须报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方可开考。
      为保证进人质量,所有招聘岗位均设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确定为60分(合成后的考试最终成绩)。对考试最终成绩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考核和体检。招聘岗位应试人员考试最终成绩均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该招聘岗位取消。

      四、考核、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内容主要为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对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根据“择优”的原则全面衡量,决定进入体检的人员。
      体检按1:1比例进行,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对申请复检的人员,在收到复检通知一周内按规定进行复检,复检仍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体检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签约聘用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按照规定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经省文化厅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应届毕业生如在2010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学历、学位等证书,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文化厅的监督、指导下由安徽艺术职业学院具体组织实施。安徽艺术职业学院成立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招考工作。招考工作按照人事考试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保密、回避等规定。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省文化厅纪检(监察)部门及招聘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招聘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查处。
 

                                                                                                  
                                                                                                          二一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