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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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设置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6-11 16:10:21    浏览次数:     

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张敏
马克思主义学院下设四个教研室: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教研室主任:杨竹

“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与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教研室主任:吴兴毛

“形策与中职政治”教研室主任:姚静

“心理与职业发展”教研室主任:高海燕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教研室简介: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教研室隶属于马克思主义学院,主要承担全院《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专升本)等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的教学任务,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政治教育、道德教育、法治教育等,同时开展思想政治理论教研、科研工作。教研室教师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教师治学严谨、专业理论功底扎实,专业技能过硬,教学深受学生好评,多次得到院领导的表扬。教研室具有较高的理论研究水平,主持或参与多项省级和院级课题研究,发表专业论文数篇。

 

“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与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教研室简介:

   “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与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教研室隶属于马克思主义学院,主要承担全院《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专升本)等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的教学任务,对学生进行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思想教育、政治教育、“四史”教育等,同时开展思想政治理论教研、科研工作。教研室教师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教师治学严谨、专业理论功底扎实,专业技能过硬,教学深受学生好评,多次得到院领导的表扬。教研室具有较高的理论研究水平,主持或参与多项省级和院级课题研究,发表专业论文数篇。

心理与职业发展教研室简介:
      心理与职业发展教研室是马克思主义学院领导下的具体组织实施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部门,主要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和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工作,教研室集教学、咨询、研究于一体,开展了大量的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教研室师资队伍中,有三人获得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两人获得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心理与职业发展教研室主要承担以下服务项目:
    负责全院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不断改进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的各项工作、管理制度,规范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全院性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参与、协助各班的各项心理健康主题教育活动,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努力办好心理咨询室,为广大师生提供个体心理咨询及团体心理辅导服务;协助辅导员、班主任做好学生的心理辅导工作;在科学规范的管理条件下,对教师、学生开展心理测量的相关工作;承担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职业生涯规划相关课程,帮助学生深入探讨和认识自己的性格、能力潜质和职业兴趣,从而确定大学生职业方向和制定职业生涯规划。


形策与中职政治教研室简介:
       形势与政策教研室隶属于马克思主义学院。主要负责全校学生的形势与政策以及中专政治的教学任务。教研室成员长期从事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科研工作,针对大中专学生的关注热点和思想特点,通过与时俱进的专题式教学,帮助学生认清国内外形势,全面了解党和政府出台的各项重大政策,正确认识肩负的历史任务,增强执行党政方针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努力朝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宏伟目标奋勇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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