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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艺术职业学院贫困学生资助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08-04-17 00:00:00    浏览次数:     
皖艺资助〔2006〕4号
  为开辟大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确保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大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立,自强,健康成长,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教育部以及省教育厅的相关指示和要求,我院结合自身实际,将从奖,贷,勤,助,减,缓等六个方面着手,对贫困学生进行资助,现将具体实施方案汇报如下:
  首先,学院将从学费中提取百分之四至六的经费作为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奖学金,贫困补助,勤工俭学,减免学费等开支。
  一、奖学金的发放:我院的奖学金共分为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次,在品学兼优的条件下,每等按班级人数的百分之十的比例发放。
  二、助学贷款: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出申请,并证明,经审查,核实,由银行审理并发放最高不超过6000元的学费及生活费贷款。
  三、勤工助学:我院已成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建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为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机会。目前,勤工助学中心每年安排部分学生参加省外艺术类考试考务工作,解决了部分学生的生活困难问题,并与图书馆,食堂等部门联系,争取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更多的助学机会。
  四、困难补助:困难补助共分为特困,困难,比较困难三个等次,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出具乡镇级以上的贫困证明,经了解,调查核实,根据困难程度,每等按学生人数的百分之四的比例发放。
  五、减免学费:对个别情况比较特殊的特困学生,根据困难程度,结合本人表现,经调查核实并研究决定,给予一定金额减免。
  六、缓交学费:对部分家庭因各种原因暂时无法完清学费以及已申请助学贷款,但贷款尚未到位的学生,可以办理缓交学费手续。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二六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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