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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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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财务年终决算和政府会计制度转换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财务处    发布时间:2018-12-05 21:12:00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18年财务年终决算和政府会计制度转换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部门:

按照财政部要求,2019年1月1日起,高等学校不再执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执行新的《政府会计制度》。根据学院财务总体工作要求,为完成2018年财务结账结转工作,确保新制度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截至日期

2018年度报账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1日后停止收单,暂定2019年1月7日开始对外办理业务,待省财政厅下达2019年预算指标后恢复报销。各部门本年已发生的支出,原则上应在当年报销,有合同约定的,按合同规定执行。

2018年12月21日至2019年1月7日,财务处主要完成财务对账、财务检查、年末账务结转、政府会计制度转换相关工作。

在恢复报账前发生的公务卡支出,请各位教职工自行先还款,以免影响信用记录。

二、收入事项核查

请各部门负责人要组织人员对本部门的收入进行排查清理,应上缴的各项收入必须在12月21日前上缴财务处,否则视同截留学校收入。同时依据《安徽艺术职业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小金库”防治工作的通知》(皖艺财〔2018〕6号)要求,各部门均须在每年12月25日前报送当年度《“小金库”防治工作承诺书》至学院财务处。

三、往来款项、资产项目清理

财务处将在2018年12月开展往来款项清理工作,请涉及借款的教职工在2018年12月25日前,尽快办理账目清理手续。

依据《关于做好我院政府会计制度贯彻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皖艺财〔2018〕5号)要求,总务处应在2016年资产清查的基础上,根据新会计制度要求,进一步清理核实和归类统计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库存商品等资产数据,做到资产、财务数据账账相符。为准确计提折旧、摊销、确定权益等相关资产数据,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全院资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品目、购置日期、入账金额、折旧年限、折旧金额等信息,并与财务决算数据相一致。

四、加快预算执行

依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财[2017]150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级预算执行考核办法的通知》(财预[2016]1536号)等文件规定,预算执行进度特别是政府采购执行进度将直接影响学院2019年经常性预算拨款额度,请各部门在严格执行学院相关财务制度的前提下,加快履行本年度财务支出签单报销程序。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8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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