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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艺术职业学院宣城路校区雨污水分流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20 09:25:45阅读次数:

一、项目编号:ZF2023-05-0358(任务书编号:FS34000120232471号)

二、项目名称:安徽艺术职业学院宣城路校区雨污水分流改造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笔木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巢湖市烔炀镇淮合行政村上李村合芜路北侧

成交金额:人民币柒拾伍万元整(小写:75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安徽艺术职业学院宣城路校区雨污水分流改造项目

施工范围:本项目为安徽艺术职业学院宣城路校区雨污水分流改造项目,宣城路校区为合流制管网,现须进行雨污分流改造,主要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新建雨水管网,包含新建雨水管、雨水井、雨水口,道路破除及恢复等。2、原有污水管网更换,包含原有污水管更换,污水管埋深调整,新建污水井、隔油池,道路破除及恢复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规定的范围。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接采购人通知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内容。

项目经理:张学顺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皖234151671986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显亮、王军、韦好军、张新春、刘志昊(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成交价格并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文件规定标准计取,不足壹万按照壹万元收取。

收费金额:1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楼法务办公室,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二)质疑材料存在以下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的;

6.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7.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质疑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8.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媒介: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址:合肥市经开区丹霞路8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182569557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0551-651995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腾飞、陶国顺

电 话:0551-65199559(17775259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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