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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严守校园值班值守纪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2 16:31:48阅读次数: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保障学校工作秩序,筑牢常态化疫情防控背景下的校园安全屏障,进一步强化工作作风,严明值班值守纪律,规范值班值守工作,现对值班值守工作纪律强调如下:

1.严格落实责任。实行三级值班工作责任制,按照谁值班谁负责原则,维护日常教育教学和学生服务管理秩序,预防和处置校园内的突发事件及后勤保障工作。

2.严禁擅离职守。值守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等问题发生。值班期间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不得拒接电话,如遇突发事件,确保在15分钟之内到达现场。

3.严禁随意调班。坚持规范运行,全体值班人员按照严格按照排班总表值班,不得随意更换,因特殊原因确须调整的,经当日带班领导同意后报学院办公室备案。

4.严禁作风散漫。值班值守要做到文明规范、作风严谨,对师生反映各种事项实行首问负责,要热情周到、耐心细致、认真对待、不得推诿,并及时回应。值班期间不得从事与值班无关的活动。全校范围内,禁止所有师生饮酒、打牌、赌博。

5.严禁迟报漏报。迅速、妥善接处突发事件,杜绝信息迟报、漏报、缓报等问题,对不予公开或敏感事件等重要信息,严禁无关人员透露。值班值守期间因信息报送不当或敏感信息保护不当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将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6.严格落实交接班制度。各级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重点要做好存在问题及其处理情况的交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

全体值班人员务必提高安全意识,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学院办公室、组织人事处、纪检监察处等部门将不定期检查抽查值班情况,并通报检查情况。对值班过程中不遵守值班制度、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追责问责。


2022年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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