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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艺术职业学院2023年至2024年零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7-11 09:32:32    浏览次数:     

一、项目概况

服务项目简要描述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2023年至2024年零星工程项目监理。包含宣城路校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丹霞路校区综合楼及行政楼屋面防水工程,2023-2024年度小额零星维修改造及应急抢修工程,以及其它将要立项的项目进行施工监理。

控制价

   费率3.3%   ,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最终结算的监理费=成交监理费率×最终工程结算审计价。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否则报价无效。


二、采购要求

报价方式

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最终结算的监理费=成交监理费率×最终工程结算审计价。

成交价格是监理服务期内,监理单位提供监理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及应缴纳的一切税费,包括监理额外工作报酬及附加工作报酬。一切办公、交通、住宿、生活等费用由成交人自理。成交监理费率不因工期延长、工程量的增减和政策性调整而改变。

报价是否含税

是,并备注相应税率。

是否递交投标文件

基本证件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服务要求

1、工程使用主材需监理工程师检查签字确认后方可投入项目使用,所有涉及隐蔽工程内容需监理工程师验收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序。其他内容参照监理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执行。

2、其中暑假期间拟施工项目,需有监理工程师常驻现场。如宣城路校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总工期60日历天,监理工程师驻场时间不少于30日历天,每日在岗不少于6小时。

3、需实施监理施工项目涉及丹霞路校区(经开区丹霞路8号)与宣城路校区(包河区宣城路16号),投标人自行考虑人员安排。

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需同时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2020年6月1日以来,供应商须具有一个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提供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5、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提供承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 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

适用规范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17、《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35号)等相关规范

投标保证金

不收取

三、报价须知

1.供应商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
2.本项目报价为费率报价,税金、管理费、人工费等所有费用,投标报价时请予以充分考虑。
3.未按照公告要求对所投产品参数要求进行响应的、未按照公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报价超过预算价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4.参与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应满三家或以上,不足三家的可再延长2天或重新安排采购。
5.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或虚假供货的、不按公告要求或合同约定履约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采购规定的,学校有权视违规情节轻重禁止其参加学校各类非政府采购项目。

四、响应指标

序号

条件名称

条件内容

1

违约责任

成交供应商服务不满足公告所列要求的视为违约,需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采购方有权取消其为成交供应商。

2

付款方式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计后支付至100%

3

采购需求参数响应

供应商需完全响应采购需求参数要求

五、评审规则

评审规则:综合评分法

六、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07 17 中午12点,请投标人于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盖章密封送至安徽艺术职业学院丹霞路校区总务处办公室。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地址:合肥市经开区丹霞路8号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方式:18256955755


附件  : 
             1.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2.投标文件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