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艺财〔2021〕10号
关于规范安徽艺术职业学院部分收费项目
执收流程的通知
各有关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
依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省属高校报送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的通知》要求,自2021年秋季入学起,省属高校执收的所有非税收入资金直接缴入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全面启用财政电子票据。目前由各相关职能部门收取的项目有:普通话水平测试费(院办公室)、艺体类学生入学专业测试费(招生就业办公室)、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招生就业办公室)、高等学校计算机水平考试报名费(图书馆计算机中心)、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报名费(教务处)。
请涉及上述收费项目的部门,自2021年9月起,执收相关费用时,提前与财务处沟通,同时配合各二级学院引导学生通过安徽艺术职业学院校园统一支付平台进行费用缴纳并开具财政电子票据,不得直接向学生收取现金。
特此通知。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财务处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