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组织机构 > 行政机构 > 财务处 > 通知公告 >
关于做好2023年年终决算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11 16:52:42阅读次数:

各二级学院、各职能部门:

根据学校财务工作总体要求,为完成2023年财务政府会计及预算会计结账结转工作,确保年度决算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截至日期

财务处2023年12月15日(周五)后停止收单,暂定2024年1月8日开始对外办理业务,待省财政厅下达2024年预算指标后恢复报销。期间财务处主要完成财务对账、财务检查、年末账务结转、政府会计及预算会计年度决算等相关工作。

在恢复报账前发生的公务卡支出,请各位教职工先自行还款,以免影响信用记录。

涉及学生资助等批量代发业务的,也请在2023年12月15日前将签单齐全的报销单交至财务处。

 

二、收入事项核查

请各二级学院、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要组织人员对本部门的收入进行排查清理,应上缴的各项收入必须在1215日前全额上缴财务处,否则视同截留学院收入

学生缴费平台“校园统一支付”平台也将在2023年12月15日至2024年1月8日内关闭,请各二级学院通知学生注意。

同时依据《安徽艺术职业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小金库”防治工作的通知》(皖艺财〔2018〕6号)要求,各二级学院、各职能部门均须在每年12月15日前报送当年度《“小金库”防治工作承诺书》至学院财务处。

三、往来款项清理

财务处将在2023年12月继续开展往来款项清理工作,请涉及借款的教职工在2023年12月15日前,尽快办理还款手续。

 

特此通知。

 

附件:“小金库”防治工作承诺书

 

财务处     

2023年12月1日


“小金库”防治工作承诺书
相关推荐

招生热线

专业客服为您解疑答惑
0551-64655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