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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个人所得税纳税信息登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19 21:13:00阅读次数:

  

关于新个人所得税纳税信息登记的通知

 

各部门:

依据全国人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文件精神,2019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制,此次改革内容多、力度大,为做好新个人所得税制以及专项附加扣除等工作的贯彻实施,现请各部门认真核实、上报本部门职工信息,准确填写《新个人所得税纳税信息登记表》(包括退休返聘人员、部门聘用及校外兼职人员),其中不按月发放工资或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需备注“劳务报酬”,统计时间点为2018年12月15日。新个人所得税纳税信息登记涉及每位教职工切身利益,为保障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顺利进行,请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填报,并于2019年1月4日前将《新个人所得税纳税信息登记表》报送至新区财务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artahcaiwu@sina.com。

特此通知。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财务处    

2018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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