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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艺术职业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 “小金库”防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21 21:29:00阅读次数: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

“小金库”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为切实履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小金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秘财[2018]318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巩固深化学院“小金库”专项整治成果,着力解决“小金库”防治难点问题,根据省教育厅统一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院“小金库”防治工作做如下要求。

一、全面排查

各部门要在历次“小金库”专项整治活动基础上,全面深入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按照范围全覆盖、层级要到底、内容无遗漏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全面排查、督导抽查和全面评估工作。各部门行政负责人对本部门“小金库”全面排查工作负责,全面检查后,各部门要认真填报《“小金库”防治工作承诺书》,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于2018年10月26日前送至学院丹霞路校区财务处。

二、督导抽查

在全面排查基础上,学院财务处将适时会同纪检部门开展督导抽查,对有举报线索的、“零报告”的、容易出现“小金库”的部门,进行随机督导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组织领导不到位、全面排查不到位、整改落实不到位,以及瞒报漏报“小金库”等问题,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三、强化监督

做好“小金库”防治工作,是增强“四个意识”、强化“两个责任”、执行“六项纪律”和推进“三查三问”活动开展的重要举措,要坚持责任落实常态化、制度化,自今年起,各部门均须在每年12月25日前报送当年度《“小金库”防治工作承诺书》至学院财务处。今后凡在“小金库”日常监督检查、巡视(巡察)、纪委(监委)执纪审查、财政和审计监督检查中发现“小金库”问题的,要严格问责。设立“小金库”的部门,不论金额大小,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纪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凡发现对“小金库”问题不报告、不处理、不问责的,学院将按照党纪政纪严肃问责。在“小金库”防治工作中,对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学院将及时移送有关部门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特此通知。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财务处

2018年10月21日

附件1:

 

“小金库”防治工作承诺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构建“小金库”防治长效机制的意见》(皖办发〔2016〕60号)精神,进一步巩固深化“小金库”专项整治成果,切实解决“小金库”防治难点问题,依据《安徽艺术职业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小金库”防治工作的通知》(皖艺财〔2018〕6号)要求,本部门按照要求开展了“小金库”自查工作。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按照要求,全面开展了本部门“小金库”自查工作。

二、经过全面排查,本部门已无任何形式的“小金库”存在。

三、本部门保证今后不设立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本人对上述承诺事项负责。

 

 

部门负责人签字:            (公章)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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